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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號和公司之差異在於未來發展性及法律上的責任:如您希望將來營業規模擴大方便與銀行間往來,以及股東只負擔一定之責任而不會無限制都要負責,則應成立公司;反之,如只經營一般小規模服飾店、餐飲店等,則成立行號即可。

行號、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之差異如下:

常見公司名稱

資本額

資本金簽證

時間

股東人數

股東責任

營業稅稅率

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

未分配盈餘稅率

​行號

◯◯商店
◯◯商行
◯◯企業社

所在地縣市不得重複

有限公司

◯◯有限公司
◯◯科技有限公司
◯◯貿易有限公司

全國不得重複

股份有限公司

◯◯股份有限公司
◯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◯◯貿易股份有限公司

全國不得重複

  • 無限制最低資本額(但特殊行業例外)

  • 建議最低新台幣5萬元以上

  • 25萬以上(含25萬)

  • 需要資金證明

  • 需要資金證明

  • 需要會計師簽證

約1週內

約2週內

  • 獨資1人

  • 合夥2人以上

1人以上

2人以上
(1位董事、1位監察人)

  • 無限制

  • 獨資可變更為合夥,但合夥不得變更為獨資

  • 董事非得其他股東表決權2/3之同意不得轉讓

  • 股東非得其他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,不得轉讓

無限制

負無限清償責任

以出資額為限

5%(小規模1%)

5%

20%

盈餘要全部分配

  • 盈餘於隔年六月底前決定分配金額

  • 未分配盈餘需加徵5%稅款

股權轉讓變更

直接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稅計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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