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行號和公司之差異在於未來發展性及法律上的責任:如您希望將來營業規模擴大方便與銀行間往來,以及股東只負擔一定之責任而不會無限制都要負責,則應成立公司;反之,如只經營一般小規模服飾店、餐飲店等,則成立行號即可。
行號、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之差異如下:
常見公司名稱
資本額
資本金簽證
時間
股東人數
股東責任
營業稅稅率
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
未分配盈餘稅率
行號
◯◯商店
◯◯商行
◯◯企業社
所在地縣市不得重複
有限公司
◯◯有限公司
◯◯科技有限公司
◯◯貿易有限公司
全國不得重複
股份有限公司
◯◯股份有限公司
◯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◯◯貿易股份有限公司
全國不得重複
-
無限制最低資本額(但特殊行業例外)
-
建議最低新台幣5萬元以上
-
25萬以上(含25萬)
-
需要資金證明
-
需要資金證明
-
需要會計師簽證
約1週內
約2週內
-
獨資1人
-
合夥2人以上
1人以上
2人以上
(1位董事、1位監察人)
-
無限制
-
獨資可變更為合夥,但合夥不得變更為獨資
-
董事非得其他股東表決權2/3之同意不得轉讓
-
股東非得其他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,不得轉讓
無限制
負無限清償責任
以出資額為限
5%(小規模1%)
5%
20%
盈餘要全部分配
-
盈餘於隔年六月底前決定分配金額
-
未分配盈餘需加徵5%稅款
股權轉讓變更
直接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稅計算
bottom of page